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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範恐怖分子意圖以液態炸藥攻擊民航機,三月一日起民眾搭機出國的登機安檢措施,比照英美和歐盟等國家。 |
一 |
液體容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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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客隨身攜帶的「液體容器」每罐不得超過一百cc,且須放入一公升以下容量的可重複密封(夾鍊式)透明塑膠袋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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置放液體容器的透明塑膠袋,每名旅客只能攜帶一個,通過安檢線時,須主動出示,由安檢人員目視檢查。一旦袋內裝滿而無法籤封,多餘的液體容器必須丟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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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於嬰兒奶粉或牛奶、嬰兒食品、藥物,或因糖尿病及其他醫療所需的液體與乳膠狀物品,民眾須先向安檢人員申報,獲准後才可攜帶上機。國內班機暫不實施上述規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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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制實施時,女性隨身手提袋內的化妝水、保濕保養乳霜、髮型噴劑、香水、生理食鹽水,男性的刮鬍膏、酒類等都將管制。 |
二 |
買免稅液體商品須封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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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檢後進入管制區的免稅商店或在飛機上,民眾仍可購買化妝保養品、酒類、飲料等液體,以及乳膠狀、噴霧劑等物品,但必須以「可籤封以防止掉包,及加註有效購買證明的塑膠袋」封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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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境或過境(或轉機)旅客在機場管制區,或前一段航程在機艙購買的前述物品則可隨身攜帶上機,也要以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。籤封塑膠袋安檢時,必須與其它手提行李、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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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已實施新制安檢規定為美國、加拿大、歐盟、日本、菲律賓等國 ,台灣、香港、新加坡、南韓、紐西蘭、澳洲等都定三月一日實施。屆時,旅客要從前述國家搭機返國,同樣必須提前三小時到機場<台灣維持二小時前到機場>,以因應新制安檢繁雜手續所需的時間。 |